|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团 | 团务中心 | 艺术团 | 党建动态 | 学风建设 | 国内要闻 | 经典著作 | 本站 | 暑期实践 | 
浙江将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
作者:金涛 沙洋    文章来源: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6    
我省今年将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完成1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这是记者日前从省建设厅获悉的。

    我省自启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以来,按照欠发达地区和海岛每户6000元、其他地区每户4000元的标准,下拨财政专项资金2500万元。2006年,各地通过新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多种方式,已完成61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力度,凡是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因灾倒房无自救能力家庭及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均可享受住房救助。在摸清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制订总体实施计划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分批分期推进,并与“千万工程”、下山移民脱贫、灾后倒房重建等结合起来统筹建设。严格救助准入制度、完善救助公示制度、严密救助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拨付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方式,严格救助标准,引导农民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确保住房改造质量,新建、改建、翻建的救助住房,将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进行选址,并确保结构安全。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资金保障,提高政府配套资金比例。目前省财政对每户救助对象的补助标准平均为5000元,对欠发达、海岛地区有所倾斜。县、乡财政要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原则,加大配套资金额度。同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县(市)建设部门将按照省农村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住房救助资金专户,根据改造进度拨付款项,并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杜绝救助资金被挪用、滥用。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地址:中国·温州市黎明东路 17 号(府东路) 邮政编码:325003 技术支持:求真园科技工作室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传 真:0577-88377304  电子信箱:zjets@mail.zjitc.net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求真园思政网 版权所有 © 200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