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学生社团活动的蓬勃发展,激励和调动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干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更好强化我院学生社团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考核的工贸学院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会员。
第三条 评定项目为: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干部,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学生社团优秀通讯员,学生社团优秀理事,学生社团优秀会员。
第四条 星级学生社团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档次的星级社团,星级学生社团评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二章 分则
第五条 参评条件
(一) 星级学生社团的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坚持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各项工作,服务同学健康成长并受广大同学欢迎。
2、评定时间内前一学期要被评为优秀社团,且社团内部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3、社团经费管理严格,账目清楚,使用合理,并每月能够积极上报学社联。
4、有全局观念,能够每月积极完成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5、社团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日常活动正常,学期有工作总结。
6、积极开展各项社团工作,有品牌,有特点,有效果,受欢迎。
7、具体事项详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社团评比条例(试行)》
(二) 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
2、热心学生社团,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甘于奉献,深受社团会员尊敬。
3、有效的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
4、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5、由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负责推荐。
(三)学生社团优秀干部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为会长或副会长。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工作成绩突出。
4、在职期间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并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对学社联安排的工作予以积极主动的配合,并积极维护社团利益。
5、遵守学社联的指导,准时参加学社联的会议和及时完成学社联布置的任务。
6、对社团工作提出实效性、建议性意见的社团干部。
7、社团干部考核中成绩优秀者。
8、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所在社团上学期被评为优秀社团。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工作成绩突出。
4、能配合学社联主持好每月的团日活动,效果明显。
5、遵守学社联指导,准时参加学社联各会议。
6、无任何违纪行为。
(五)学生社团优秀通讯员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良好,主动认真的配合所在社团开展的活动,为社团作出一定贡献者。
3、对所在的社团有大但实在的建议者。
4、能够及时将各信息传达所在社团负责人,以及将本社团信息传达给新闻中心的相关部门并刊登。
5、无任何违纪行为。
(六)学生社团优秀理事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良好,工作成绩突出。
3、能够及时完成学社联和本社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4、无任何违纪行为。
5、由本社团理事会按照本社团的各项考核办法支持评定,最后将评定结果上报学社联并审核,颁发。
(七)学生社团优秀会员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
3、无任何违纪行为。
4、由本社团理事会按照本社团的各项考核办法支持评定,最后将评定结果上报学社联并审核,颁发。
第七条 奖项设置
(一)星级学生社团
1、全院三星级星级学生社团三个,四星级学生社团二个,五星级学生社团一个。
2、将给予星级学生社团精神和物质奖励;五星级学生社团奖励300元,四星级学生社团奖励200元,三星级社团奖励100元。
(二)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1、全院优秀指导老师每学年一位。
2、将给予星级学生社团精神和物质奖励;奖励200元。
(三)学生社团优秀干部
1、学社社团优秀干部占该学年全部社团总数的25%。
2、学生社团优秀干部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颁发《学生社团优秀干部证书》,并记入档案。
(四)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
1、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每学年一名。
2、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颁发《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证书》,并记入档案。
(五)学生社团优秀通讯员
1、学生社团优秀通讯员每学年一名。
2、学生社团优秀通讯员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颁发《学生社团优秀通讯员证书》,并记入档案。
(六)学生社团优秀理事
1、学生社团优秀理事每学年,每社团一名。
2、学生社团优秀理事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颁发《学生社团优秀理事证书》,并记入档案。
(七)学生社团优秀会员
1、学生社团优秀会员每学年,每社团一名。
2、学生社团优秀会员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并记入档案。
第八条 评选步骤
(一)星级学生社团
1、参评社团将本社团学年详细总结报告上交学社联。
2、学社联根据细则进行评定。
3、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参评社团的星级。
4、学社联将考评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核。
5、院团委公布评选结果。
(二)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1、社团指导老师的年度工作总结。
2、社团负责人将社团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社团对指导老师的评价资料上交学社联。
3、学社联评定。
4、学社联将考评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核。
5、院团委公布评选结果。
(三)学生社团优秀干部
1、参评的社团干部到学社联领取表格。
2、社团干部如实填好表格并及时上交学社联。
3、学社联根据相关材料以及社团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定。
4、学社联将考评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核。
5、院团委公布评选结果。
(四)学生社团优秀团支书
1、参评的社团团支书到学社联领取表格。
2、团支书如实填好表格并及时上交学社联。
3、学社联根据相关材料以及社团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定。
4、学社联将考评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核。
5、院团委公布评选结果。
(五)学生社团优秀通讯员
1、参评的社团通讯员到学社联领取表格。
2、通讯员如实填好表格并及时上交学社联。
3、学社联根据相关材料以及社团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定。
4、学社联将考评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核。
5、院团委公布评选结果。
(六)学生社团优秀理事
1、由本社团负责人提出候选人名单。
2、由本社团理事会对候选人按照本社团的各项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评定。
3、将评定结果上报学社联并审核。
4、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公布评选结果。
(七)学生社团优秀会员
1、由本社团负责人提出候选人名单。
2、由本社团理事会对候选人按照本社团的各项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评定。
3、将评定结果上报学社联并审核。
4、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公布评选结果。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评审结果可以少于个条款规定的数目。
第十条 各项奖励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评选。
第十一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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